2020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2020-03-26 15:10:53
关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选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公开选聘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专科及以下学历不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3月2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还须于2020年3月24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所有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报考年龄
《岗位表》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报考年龄要求50岁以下的,即1969年3月25日之后出生。
4.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及职务聘任经历
相关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3月25日。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及职务聘任经历(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5.报考工作经历
(1)报考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工作经历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3月25日。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等不予计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pyljkjt@dpxq.gov.cn;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9日。
(二)报名材料(扫描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详见附件2);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4);
6.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包括任职、聘任经历、在岗在职等材料。
8.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材料不齐的报考者,务必在报名时间内补齐材料,否则按不符合条件处理。
(四)资格审查及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取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按照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岗位要求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并通过邮箱的方式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考生。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将另行通知。
(二)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相关流程组织第二次面试,根据第二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成绩单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一般由招聘组织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批准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选聘进入大鹏新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相关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医疗健康集团负责解释。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本次选聘的职员须在大鹏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大鹏新区。
(六)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咨询电话:0755-8977990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深圳市大鹏新区医疗健康集团
2020年3月25日
附件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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