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永定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4人方案
来源: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0-03-26 17:35:39
关于永定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的方案
为适应党政机关和深化执法改革工作需要,充实交通执法队伍,保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9号)精神,现将招聘龙岩市永定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龙岩市永定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4人(驾驶员兼执法装备管理员3名、信息中心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龙岩市永定区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交通执法工作。
3.驾驶员兼执法装备管理员,B证及以上1人、C证2人,驾龄5年以上,无交通肇事等违法行为记录;信息中心管理人员,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或相近专业,并熟悉计算机应用基础与操作、网络管理和硬件维护,大专及以上学历。聘用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不含),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
5.聘用人员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6.大队在聘人员、有机关驾驶员、行政执法、机关办公室工作、部队转业军人等岗位经历的优先考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以聘用: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4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定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永定区凤城街道办东大道269号)。联系人:游雪芬,联系电话:5820182/13859575333,邮箱:yddd20111228@163.com。
(二)携带材料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综治证明及征信报告(个人信用报告);
3.从业资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表1)。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审核、体检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内容(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重点内容:时事政治、宪法法律、交通法规、办公管理等有关知识
2.时间:2020年4月10日
3.地点: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楼会议室
4.注意事项:参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本人作答;严禁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及代考现象,违者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二)审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1:1确定考核对象。
2.考核由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实施。
3.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的缺额,从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考核递补人选。
(三)体检
1.体检:经考核通过后,确定4名人员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由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布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相应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程序
(一)受聘人员按照《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政综〔2012〕237号)规定,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程序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二)受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受聘人员由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管理,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交“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1.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考试和考核工作。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由派驻人大纪检组进行监督。
3.考试成绩、拟聘对象将在福建永定政府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4.本公告由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龙岩市永定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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