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宜城办事处招录公告

来源:宜城市人民政府 2020-03-27 14:30:42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宜城办事处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宜城办事处是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派出机构,负责办理所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缴存职工等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工作。因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1、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男性);
 
  2、财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男性)。
 
  二、招聘方式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特委托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宜城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事科指导,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宜城办事处组成招录工作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举止端庄稳重,保密观念强;
 
  (二)年龄为年满20岁至28岁(含)之间;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2、岗位专业要求
 
  (1)、综合岗位专业条件:中文、文秘、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人员均可报名,新闻写作、文秘等相关专业及在各类报刊发表过文章者、爱好文字写作的人员优先;
 
  (2)财务岗位专业条件:财会、金融、计算机、文秘、法律、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人员均可报名,计算机、财会、金融等相关专业及在各类报刊发表过文章者、爱好文字写作的人员优先;
 
  (3)在校学习期间担任学生会、班级干部及组织培养为共产党员或发展对象的优先聘用。
 
  四、程序与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后,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由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宜城办事处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明确招录的名额、条件、要求、报名方式和时间、咨询电话等内容。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
 
  1.报名
 
  由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宜城办事处负责组织报名工作。报名时间定于2019年4月1日上午8点30分至4月8日下午18:00点结束。报名地点:湖北省宜城市情侣路16号锦湖名都1号楼,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宜城办事处306室(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填写的《报名表》(见附件)、本人登记照(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等资料,以及岗位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咨询电话: 0710-4212281(工作日期间拨打)。
 
  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资格初审、复审。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宜城办事处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初审完成后,由宜城办事处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册汇总,交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由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宜城办事处共同参加。主要考察聘用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考察与体检。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宜城办事处对面试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技能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按考生的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2名拟聘用人选,报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集体研究,在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及宜城办事处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考生体检合格及公示周期满后,通知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与湖北省兴鸿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宜城办事处工作。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个人提出申请,经宜城办事处考核,向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递交是否同意转正请示,经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批准后转为正式聘用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
 
  五、工资待遇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工资由底薪+岗位津贴+通讯费+工龄工资构成,并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福利。
 
  附:《报名表》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宜城办事处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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