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朝天区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11人公告
来源: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0-03-27 17:39:28
朝天区关于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切实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经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决定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辅助人员11名。其中乡镇司法所共计8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3名(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3、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文秘专业类和退伍军人优先);
5、身体健康。
(二)不予聘用情形
1、曾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除外)的;
2、目前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或者开除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及工资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合格后,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政治部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粘贴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由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由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合格者由朝天区司法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由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岗前培训:考察合格者进入岗前培训,由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负责组织。
(八)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合格者即可与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年度考核合格者次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招聘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908129389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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