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袁州区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43名公告

来源:宜春市人事考试网 2020-03-30 10:02:16
  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聘名额


  拟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43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袁州区城区户籍(户口时间截止2020年3月1日前);户籍不在袁州区城区,但在袁州区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2019年3月1日以前居住至今);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袁州区城区,但在袁州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2019年3月1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报考三阳镇银岭社区必需具有三阳镇辖区户籍或在三阳镇银岭社区辖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2019年3月1日以前居住至今),报考湖田镇康诚社区必须具有湖田镇辖区户籍或在湖田镇康诚社区辖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2019年3月1日以前居住至今)。(“袁州区城区”指灵泉、秀江、化成、湛郎、珠泉、凤凰、下浦、新康府八个街道)。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合法固定住所、工作社区需对应拟选聘的社区。


  (二)年龄在18周岁(2002年3月1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以户籍年龄为准;网格员、垃圾分类指导员且工作满一年(2019年3月1日以前在社区工作)的和社区后备干部、退役军人,以及1996、1997、1998级农村基层后备干部定向委培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热心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六)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7.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


  8.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


  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0. 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的;


  11. 其他不宜选聘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20年3月27日,在宜春人事考试网、袁州区政府网等网站、袁州党建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袁州区委组织部组织股(袁州区行政中心西主楼522室)。


  3、咨询电话:0795-3220156


  4、监督部门及电话:袁州区纪委监委 0795-3222139


  5、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前,报考人员须在宜春人事考试网(0795.jxpta.com)、袁州区政府网(www.yzq.gov.cn)下载《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按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合法固定住所或工作社区对应社区进行报名(每人只可选择一个街道社区岗位报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两份,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必须诚信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和确定选聘岗位


  资格审查由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资格审查后,按报名人数的多少确定选聘名额,报名人数少于该社区工作人员岗位选聘人数2倍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选聘社区工作人员的岗位职数。选聘计划为1人的,报名人数少于2人时,取消该社区此次选聘名额,考生可重新选择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社区报名。


  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袁州区政府网、袁州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初审合格人员按照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本人无法领取的由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准考证。没有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名额2:1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入围名单在袁州区政府网、袁州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参加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无法领取的由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领取。本人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


  分理论考试、计算机操作两门,总分100分。


  1.理论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计算机操作:内容主要是与信息化办公有关的内容。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理论考试和计算机操作各占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在选聘名额内出现末位并列时,党员优先;若都是党员,则退役军人优先;若都既是党员又是退役军人,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上述条件均相同者则抽签决定。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在袁州区政府网、袁州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公布,不再单独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人员,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袁州区政府网、袁州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选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由相应乡镇、街道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报酬福利待遇按袁州区现行城市社区干部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参与社区“两委”班子选举,当选后按在职社区干部身份管理。


  本公告由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袁州区2020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袁州区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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