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韶山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韶山市委组织部所属韶山市委红色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养好,品行端正,勤奋踏实、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放宽至35周岁); 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工作满3年,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所有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9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达到现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同意报考;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人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须提前电话预约报名(电话:0731-55682523),并将报名所需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sswzzbbgs@126.com)。现场报名人员须按疫情防控要求作好防护,报名地点:韶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韶山市行政中心 1221室)。
(二)报名时间:2020年3月28日至4月1日。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韶山市委红色教育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两年(2018、2019)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事业编制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事业编制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四)其他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及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必须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选调方概不负责。
五、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六、考试考核
(一)开考比例
选调计划岗位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1:3。
(二)考核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政治素养与文字综合等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凡进入笔试环节应试者,非选调方原因不得弃考。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核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和面试时间及地点由韶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七、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试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根据考察结果,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有体检不合格,按应试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
八、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由韶山市委红色教育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的人选,并在韶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和调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韶山市委组织部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