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组织员3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0-03-30 16:38:25
  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组织员公告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组织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职位:社区组织员;
 
  招聘人数:3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法学类、经济学类、政治类、计算机类专业;
 
  (六)中共党员;
 
  (七)有3年以上街道或企业等基层工作经历;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0年3月25日起,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青年路东园三街1号夏港街道办事处209室(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020-82516107)。
 
  4.提交资料
 
  所提交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清单如下:
 
  (1)个人简历1份;
 
  (2)《夏港街社区组织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3)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户口本复印户主及本人两页(同一页),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同一页);
 
  (4)党员证明材料;
 
  (5)个人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证明;
 
  (7)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党务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阶段。
 
  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将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或相应减少招考人数。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按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录用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五)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居住地所在街道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拟招聘的社区组织员统一招聘后,分配到街属社区开展党建工作,与夏港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获聘人员聘用期间薪酬参照夏港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相应工资标准。
 
  五、其他
 
  本次招聘将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夏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51610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附件:夏港街社区组织员报名表.xls
 
  夏港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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