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什邡市公安局招聘辅警27人公告

来源:什邡市人民政府 2020-03-31 09:42:04

  什邡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什邡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此公告同时在什邡市公安局微博公众号、什邡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一、招聘计划


  根据公安工作岗位需要和岗位要求公开招聘勤务辅助人员27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


  4.身高1.68米以上,年龄在18—28周岁,双眼矫正视力均不得低于4.8;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纹身、肢体功能障碍等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03月30日至04月08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什邡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仁济医院旁)。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什邡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现场加入辅警招录通知微信群。


  各个环节的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具体要求等内容,将通过辅警招录通知微信群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并按照要求参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体能测评。报考人员需接受体能测评,测评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包括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


  (四)笔试。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基本法律知识。(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应聘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测试考试15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


  (五)心理素质测试。由具备专业资质人员运用专业手段,对考生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有适应公安工作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加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


  (七)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选条件的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的方式计算。


  (八)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纹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均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九)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公安局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辅警试用两个月(含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产生缺额的,不递补。


  四、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工资按照什邡市规定的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二)其他待遇。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组织一次体检。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督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参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如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准考证》为进入考试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什邡市公安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咨询电话:821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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