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8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并结合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应聘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8个;招聘计划81名,其中管理岗位10名,专业技术岗位71名(含高级人才引进11名,详见附件1、附件2)。
五、报名方式
我校招聘方案正在审批中,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等相关内容将在近期审批完成后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需签订《试用期知晓承诺书》,并按要求进行考核,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5年者需缴纳违约金。
咨询电话: 0731-28519108(人事处)
附件【2020年度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1).xls】
附件【2020年度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