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邯郸学院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来源:邯郸学院
2020-04-01 10:30:02
邯郸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一、学校简介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发展前景良好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学校目前设有18个二级学院,在招本科专业48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获批河北省唯一一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社科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南开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后,拥有多个省级科研平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5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获得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发展学科、省级特色专业、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精品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等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26个。
在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精神的指引下,邯郸学院将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邯郸学院“六大改革提升工程”,实现学校发展的“六大突破”,强化内涵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凝练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类内竞优,比肩骨干,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专业类别
哲学门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体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门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天文学类,地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生物学类,生态学,统计学,力学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核科学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软件工程,生物工程,中医学类, 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2020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一般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能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3.具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或主研过本专业领域相关课题,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
4.选聘人员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博士应聘者即日起至现场资格审查之日随时可以发送填写好的《邯郸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邯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下载)及个人简历到选聘博士指定报名邮箱:ssx@hdc.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博士毕业学校+博士所学专业。
2.资格审查
学校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协商相关面试事宜。
3.测评
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面试。面试由科研情况汇报、试讲、答辩等环节组成。由专家小组对应聘者提出具体意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应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10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引进待遇
1.一般专业提供购房补贴45万元,急需、紧缺专业提供购房补贴60万元;具有教授职称并且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者,或配偶双方均为博士并且其中一方为教授者,学校给予10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不再享受购房补贴和过渡房)。特别优秀者,实行“一事一议”。
2.提供过渡性住房三年。
3.每年提供科研奖励2万元。
4.博士入职后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
5.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5万元),配发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
6.入职五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出国访学一次。
7.符合邯郸市博士引进条件者同时享受邯郸市提供的“英才卡”服务、住房补贴、编制保障、职称评聘、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相应待遇。
注:急需、紧缺专业是指特殊教育学、太极文化、文书研究修复整理;特别优秀者依据取得的成果进行认定。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方案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姜老师(邯郸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310-6260529,1883300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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