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院队伍建设、检察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务员系统选调4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参管工作人员)。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等次)。
5.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位任满1年。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6.符合检察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7.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违规取得公务员身份或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其他具体要求(见附件)
工作经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取得学历证书等时间均计算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考者在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jcy.changde.gov.cn)公告栏下载《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好表格内容、附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发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348966233@qq.com;也可将填好后的纸质报名表(用A4纸张打印)交到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02室(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2989号,电话:0736-779426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8:00—4月15日17:00 (上班时间可现场报名,其他时间可发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报名)。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参考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2.笔试前不组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对照选调职位条件,认真审查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参加了笔试而不能进入面试者,由报考者自负其责。
3.报考人员按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各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百分制计分。考生接到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笔试内容:检察官助理职位考法律知识(50分)、案例分析(3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分);会计职位考财务知识及相关法规(8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资格审查与面试
(一)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对象进入面试。与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面试前须经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工作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会计职称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单位党委或党组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三)面试其他事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侧重考察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七、体检
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对象为考察对象。考察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
放弃考察的或经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上述各环节依次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与录用
对经过考察组考察后的拟录用人选,经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后,在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jcy.changde.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报省检察院、省编委办、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省检察院、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行,由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常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检察院监察室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对象的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以及子女就学等事项自行解决。
(五)本次选调工作所有信息均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jcy.changde.gov.cn)发布和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话通知为准,不再采取其他途径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736-7794263 。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736-7368012、7797822 。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