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教师招募公告
2020年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教师招募公告
浙江省舟山市东临东海、西靠杭州湾、北面上海市,是我国长江流域和长江三角洲对外开放的海上门户和通道,素有“东海鱼仓”和“海天佛国”等美誉,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根据《2020年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计划实施方案》,2020年,舟山市继续面向全国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研员、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师等资深教师到我市离岛或农村学校任教。现将2020年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0年,全市计划新招募中小学银龄讲学教师14-18名,其中市本级受援学校5-7名;定海区受援学校2名;普陀区受援学校2名;岱山县受援学校2名;嵊泗县受援学校3-5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主要为优秀退休教师,以退休教研员、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招募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年龄一般在63(含)周岁以下,退休后仍继续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援小学的,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受援初、高中学校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4.曾获得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授予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坛中坚)等先进荣誉或设区市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类课堂教学比武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招募对象岗位职责
招募到的银龄教师以发挥专业特长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教师待遇保障
讲学教师支援服务期间的讲学经费由基础补贴和年终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主要用于讲学教师劳务费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其中,15万元为基础补贴,除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外,由受援学校按月平均发放;5万元为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具体办法为个人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增发年终考核奖2万;良好的,增发年终考核奖3万;优秀的,增发年终考核奖5万。正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待遇面议。
讲学期间,市外的讲学教师给予报销一年两次探亲交通费。受援学校要为讲学教师及配偶提供必要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五、招募信息发布平台及咨询方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zsrls.zhoushan.gov.cn/。
2.舟山教育网:zsjy.zhoushan.gov.cn。
3.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信息。
其中舟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咨询方式
1.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屠老师、黄老师,电话:0580—2046479,2046210;
2.舟山市中小学教师服务中心张老师,电话:0580—2064613。
3.各县(区)教育局和市本级各学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表格中。
六、招募所需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资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退休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教师申请表》1份(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
5.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退休前一线上课证明材料,年龄需要放宽的还需提供退休后一线上课证明材料。
七、招募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募采用信件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名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岗位,如任教学科相同,允许兼报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支教岗位。
(一)信件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9:00-5月25日16:00(截止时间为信件邮戳时间)。
2.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表格中。报名对象通过信件方式(EMS或快递)选择岗位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所需全部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指定地址,信件内请标注“应聘XX学校XX岗位+教师姓名”,逾期不再受理信件报名。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6月2日16:00。
报名对象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电话咨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信件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提供材料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9:00-5月25日16:00。
2.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表格中。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教师申请表》(WORD格式),连同报名所需其他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需设为“应聘XX学校XX岗位+教师姓名”。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6月2日16:00。
报名对象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提供材料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资格复审和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3日—6月4日工作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2.相关要求:通过信件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以及现场报名的退休教师,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舟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报名对象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八、招募考试
1.招募考试由舟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教育局分别组织实施。考试时间、考试形式以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时的书面通知为准。
2.招募考试一般形式为“上课+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5日左右。招募考试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
3.每位报名对象一般安排备课时间90分钟,上课时间40分钟左右。结构化面试15分钟。上课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中,上课占50%,结构化面试占50%。
4.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仅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5.报名对象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九、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上课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入围体检的人员,于6月8日左右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招募人选,并在舟山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各受援学校与拟招募讲学支援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支援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支援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学校对其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支援服务的,予以解除协议。
十一、其他事项
(一)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次招募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