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伊宁市第一批招聘社区工作者600人简章

来源:伊宁市党建网 2020-04-02 09:07:28

  2020年伊宁市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根据伊宁市实际工作需要,边合区、艾兰木巴格街道、喀尔墩乡需招聘300名社区工作者。按照伊宁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规划,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选优”的原则,按1:2比例面向社会公开招选600名社区工作人员,经3个月社区试岗锻炼后,考生通过试岗社区党组织推荐进入招聘考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评定,按照职位需求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少数民族要具有一定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民考汉优先);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市级聘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已参加伊宁市“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情形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4.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审查处理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所报考职位已招满的,不再接收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10:00至4月10日19:00。


  2.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须登录伊宁市党建网(www.ynsccp.gov.cn)下载职位表、报名表,认真审核各岗位招聘条件,根据报名表内容如实规范填写,并经户籍所在县(市)公安局、卫健委出具政审意见后,携带本人报名表(含电子版)、毕业证、有效身份证件及近期1寸电子彩色免冠照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统一提交伊宁市委组织部426室审核。(2)考生报名时,工作人员按照考生报名先后顺序及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现场审核。(3)考生如提供的资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或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伪造学历学位证明等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二)体检。通过报名初审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可以在伊宁市二甲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组织进行后续环节。


  (三)试岗锻炼。通过报名初审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到所报考单位报到,并服从安排,分配到相关社区工作,开展为期3个月的试岗锻炼。


  (四)社区推荐。3个月试岗锻炼期满后,考生试岗社区党组织综合考生试岗锻炼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水平、考勤情况等,向表现优秀、符合社区工作者条件的考生出具推荐书,推荐其为进入笔试考生。各社区推荐进入笔试考生名单经边合区、艾兰木巴格街道、喀尔墩乡党(工)委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


  (五)笔试。7月中下旬,市委组织部对推荐进入笔试考生进行统一笔试,重点测试思想政治、国语能力、社区工作业务知识等内容。具体笔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面试。市委组织部根据进入笔试考生数量、笔试成绩、岗位需求等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并统一进行面试,重点测试思想政治、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社区工作业务知识等内容。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录用。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八)管理。正式录用为社区工作者后,按照《伊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管理,对不能履行社区工作者职责的,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九)待遇。在社区试岗锻炼期间,每名考生每月享受1200元实训补贴,食宿由用人单位解决。已在伊宁市各单位(含村、社区)工作的单位聘用、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等人员,试岗锻炼期间不再享受原单位发放的工资待遇。通过公开招聘各环节要求,正式录用为社区工作者的,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不少于12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进入社区工作者序列,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模式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依法应由受聘方缴纳的部分,从受聘人员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十)晋升。优秀社区工作者经组织推荐,可参加自治区专项招录考试;在编制限额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每年拿出一定比例职位面向现有社区工作者进行定向招聘,街道、乡镇事业编制空岗,优先面向现有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经组织考察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直接任命或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正副职;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以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职位。


  三、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社会各界的监督。


  2.应聘考生要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按照报名表内容如实规范填写,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


  3.考生在试岗锻炼期间,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统一安排,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对实训期间违规违纪、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实训资格。


  4.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426室


  报名时间:上午10:30-13:30,15:30-19:30(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咨询电话:0999-8359130(中共伊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招聘监督电话:0999-8359056(伊宁市纪委监委)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10:30-13:30,15:30-19:30。


  附件1.2020年伊宁市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


  附件2.2020年伊宁市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中共伊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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