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荔湾区昌华街招聘环保员2人公告

来源: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0-04-02 16:08:14
  荔湾区昌华街公开招聘环保员公告
 
  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巩固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荔湾区昌华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督检查员2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环境监督检查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9年11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一般情况下,初次聘用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或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2020年4月10日;
 
  2、报名地点:昌华街城管科(广州市荔湾区昌华大街9号三楼),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81946948;
 
  3、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用于粘贴报名表。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4、资格审核: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二)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环保知识、办文办事、文字表达以及工作方面的能力和经验。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四)成绩构成
 
  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总成绩。
 
  (五)体检安排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人选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六)录用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等。
 
  2、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补充招聘工作,包括政审、体检等环节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透明、公正严谨的程序选拔街道环保员。具体招聘程序由各街道办事处按照《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办〔2020〕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工资待遇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本次招聘的环保工作人员,工资实行定额包干制,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7万元/人/年。
 
  附件:昌华街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昌华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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