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四平双辽市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10人公告(1号)
2020年双辽市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1号)
因工作需要,双辽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10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岗位条件和工资待遇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责任心,对工作任劳任怨,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
(二)岗位条件和工资待遇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户籍等条件,详见《2020年双辽市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工资待遇参照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组织和参与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原则
由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双辽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辽北街老腾达公司院内。温馨提示: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未佩戴口罩的报名人员不准进入报考大厅)
(三) 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本人到报名现场报名,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
2、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2张,报名人员只能使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3、《双辽市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2寸证件照2张。
5、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6、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
市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递交的相关材料,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部过程。
(五)聘用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聘用方式。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确定人选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问题的,经双辽市纪委监委、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核实,确有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所有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生效。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均为5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本公告未尽事宜,通过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34—7667018
附件1、《2020年双辽市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