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广州天河区棠下街招聘社保平台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20-04-03 08:29:20
天河区棠下街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社保平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及街道编外人员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棠下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保平台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棠下街政务与社区服务中心社保平台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分配;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广州市常住人口,普通话及粤语流利,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社区、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熟悉word、excel等office软件操作;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公告,下载《棠下街2020年公开招聘社保平台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进行报名,填好后发邮件到1012155383@qq.com(邮箱)。联系人:赖小姐,联系电话:38475105。
(三)报名注意事项: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岗位招聘条件。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笔试、面试视疫情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未达60分者不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经济、法律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地点交通路线咨询电话:38475105
(四)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
通过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体检和考察合格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及管理按照《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穗天人社〔2011〕97号)、《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以及《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穗天人社规〔2017〕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请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及学位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652785。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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