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04-03 09:38:46

  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土地储备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服从组织安排;


  2.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20年4月6至2020年4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 报名材料:


  (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有特长的请携带相关证书、证件材料;


  (3)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 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 报名地点:


  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遂宁市船山区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604号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5-2311788


  四、考试方式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加试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定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通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25-2310612)。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与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聘人员薪酬待遇执行。编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由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本公告由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遂宁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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