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河东区招聘环境监察助理人员10人简章

来源: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0-04-03 13:52:41

  河东区招聘环境监察助理人员简章


  为更好的服务我区生态环境保护,解决环保工作面广、量大与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现拟向全市招聘环境监察助理人员1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1、招聘单位名称: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


  2、招聘人数:10名。


  二、报名条件及范围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身体健康,无纹身。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4月3日-2002年4月3日),退役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适当放宽,临沂市户口,环境、化工、法学、文秘专业类优先。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报名登记表》(需贴照片)、《诚信承诺书》,报名材料做成电子版上传至邮箱:6234891@qq.com。提报完资料后必须致电13287198321确认,未经电话确认报名无效。按时间先后顺序,截至收取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50份。


  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至4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咨询电话:13287198321


  监督电话:0539-2109727、2109726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面试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对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实行网络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由河东区生态环境分局及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4、体检


  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


  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合格后基本工资26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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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河东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助理人员报名表


  附件2、河东生态环境分局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助理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河东生态环境分局招聘环境监察助理人员职位表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