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梁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招收见习毕业生3人公告
梁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招收见习毕业生公告
梁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是梁山县政府批准成立的正科级级全额事业单位,是梁山县政府吸引客商投资的重要窗口和职能机构。
根据《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8〕13号)和《关于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济人社发〔2019〕26号)文件规定,梁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拟招收3名见习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毕业生资格条件
1、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三年内)离校未就业济宁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济宁户籍未就业或失业青年。
2、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有较强文字功底的,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的优先考虑录用。
二、见习招收计划
见习岗位 |
专业名称 |
见习人数 |
学历 |
备注 |
工作人员 |
不限 |
3 |
大专及以上 |
一、需经常出差、加班。二、报名时间为30天,期间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提前录用,录满为止。 |
三、报名程序
1、符合招收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下载填写《梁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于2020年05月07日前,将《报名表》发送邮箱:535858526@qq.com
电子简历标题需标注“毕业生见习+报考岗位”字样
联 系 人:张国伟 孔祥卿 15053731816
咨询电话:0537-7330019
2、资格审查。见习单位将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统一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见习条件的,用人单位适时组织参加笔试或面试。
3、见习人员确定后,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签订《梁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鉴证。
四、见习期间待遇
1、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不低于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的生活补贴(1860元/月),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食宿自理。
2、见习期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见习单位同意并报人社部门核准后,中止见习协议,不再享受见习人员待遇。
3、见习毕业生见习期间允许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或其他应聘活动。
五、见习期满后的有关问题
1、见习单位负责对见习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对见习期满的毕业生进行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毕业生的依据之一,考核材料装入本人档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见习人员的政治思想和日常工作意见、工作业绩等。
2.高校毕业生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