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公告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1名。
一、岗位性质
速录员属于司法辅助性岗位,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
二、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年龄22-30周岁(1990年4月1日至1998年4月1日期间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20字以上,正确率不低于90%;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
2.报名期间内,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技能证书,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振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
3.参加统一招聘考试,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录入看打测试、听打测试,面试。
4.报名咨询电话:0415-2277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