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商务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商务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商务厅下属事业单位共3家,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位于杭州主城区。其他情况简介如下:
1.浙江省商务研究院:主要从事“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国内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自贸区(港)、开发区等商务领域的研究和规划工作,承担全省商务运行监测以及《浙江商务》、《浙江商务年鉴》等刊物编纂和宣传工作。
2. 浙江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省驻外商务机构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推介浙江省投资环境和产业政策,吸引国际投资,推动我省企业“走出去”实现跨越式发展,开展双向投资促进,我省驻外商务代表处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代理外资企业、外商驻浙代表机构的设立、注册及其中方雇员管理与服务,国内外企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等职能和工作。
3. 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主要承担促进我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相关工作,开展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制度创新和政策起草、统计分析等工作,以及对外宣传联络和咨询服务,并开展援外培训、商务系统培训和自由贸易协定的宣传咨询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5个岗位8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应聘报名。上述人员需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工作经历的认定,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9时—4月24日17时。登录浙江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bm.zcom.gov.cn )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报岗位视作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15日—4月25日17时。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以电话通知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其中投资促进岗位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达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4月26日9时—4月30日17时,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可不保留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暂定于5月中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虑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考试时间及地点在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考试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能力素质和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材料写作。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照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和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将根据有关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 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jswrc.com,人才招聘/中高层岗位);
2. 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www.zcom.gov.cn);
3.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zjhrss.gov.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商务厅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1842(人事处)、87051147(机关纪委)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省商务研究院: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050879
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省驻外商务机构服务中心):魏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050875
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吕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156262
附件:浙江省商务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计划表.xls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