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郴州永兴县委办公室所属县发展研究中心选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意见》(永办〔2020〕4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县发展研究中心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和职数
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5名。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含科级及工勤人员)。
(二)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男在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不得报考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县内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
三、公开选聘的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聘的原则和方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试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公开选聘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公告。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内网上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定于 2020年4月10日至17日(上午8:00-12:00时 下午2:30-5:30时,不含周末休息日)。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填写《2020年县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地点设在县委办二楼215室(县发展研究中心,联系电话:0735—5525806 )。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重点查阅本人人事档案,核实其编制性质、“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2020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到县委办发展研究中心领取准考证。
公开选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 1:3 ,报名后若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由县委办室务会研究是否核减职位或降低开考比例开考。
(四)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 2020 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答卷,笔试科目为写作,实行百分制计分。
(五)体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聘职位数1:1.5的比例(四舍五入计算)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未合格者不再安排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县委办安排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试用。根据笔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县委办室务会会议按选聘职位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试用人员,按照服从组织安排、尊重个人意愿的原则进行岗位分配,并分配到县委办公室相关股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放弃试用或试用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研究审定。由县委办室务会会议研究审定。
(九)公示。公示期为 5 天。
(十)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委办按聘用程序、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及工作要求
(一)报考人员按照选聘要求报考,服从选聘工作统一组织和安排;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情形,取消选聘资格。
(二)参与选聘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选聘方案开展工作。
(三)邀请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监督。
(四)以上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4月1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五)未尽事宜,由县委办负责解释。
举报或投诉电话:0735- 5522506
咨询电话:0735-5525806。
附件:1.2020年县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县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信息表
中共永兴县委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