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招录易县司法局劳务派遣人员5人实施方案
来源:易县人民政府
2020-04-10 09:27:13
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录易县司法局劳务派遣人员的实施方案
受易县司法局委托,为满足易县司法局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5名。为保证公开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录方式、原则和基本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应聘人员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录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5、易县户籍;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并自愿到山区乡镇开展社区矫正管理等司法行政工作。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与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不得应聘。
二、招录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岗位: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名额:5名(男性4名、女性1名)
具体条件:
1、年龄:20周岁-40周岁(2000年1月1日—1980年1月1日出生),具有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经历者可以放宽年龄至45周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历: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及其相关法律专业优先;
3、身高: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无编制、无人事关系,与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9年,分两次签订,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易县司法局和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人员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保定京津易人力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费用按政策由用工单位负担。
2、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580元、绩效工资300元、生活补贴240元,共计212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统一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由用工单位负担(个人部分个人负担)。
四、招录程序与方法
招录工作由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组织落实。
(一)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期间,在易县政府网(www.yizhou.gov.cn)网站发布招录公告。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4月18日
3、报名方式: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精神,减少聚集性、群体性人员活动,应聘人员需在网络上进行预先报名,网址:(http://wj4zz1ljuoyu8sp5.mikecrm.com/RxRRY8F)输入报名所需资料。也可通过微信搜索“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或通过微信搜索“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订阅号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人员务必正确填写报名资料,报名咨询电话:0312-8212944。
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同版照片六张,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考务费100元。以上各项材料及考务费准备齐全,等候电话通知。
4、资格审查:疫情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表格在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和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在应聘者填写的《资格审查表》上共同签字。
(二)面试
面试由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方案另行制定)。笔试试题由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
体检由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内容由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委托方要求项目进行,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审。遇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面向社会公示成绩及拟招录对象情况,公示3天后,无任何不良反映且体检、政审合格的,方可录用。
(七)审批录用
经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与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具备所应聘岗位工作基本素质的,给予退回。
本次招录不足人员或流失人员的补充,由易县司法局委托保定京津易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需要随时补录,补录人员要符合本次招录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条件。
五、纪律与监督
(一)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面试小组人员遇到与其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予以回避;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录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录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易县司法局的监督,监督电话:0312-8269288
(三)严肃招录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录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笔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组织工作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推进落实,我公司成立公开招录工作专门小组,确保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公示、录用顺利实施。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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