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招聘59人简章

来源:赤峰市喀喇沁旗人民政府 2020-04-13 10:13:31

  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计体改发[2019]31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赤峰市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赤卫健函[2019]9号)和赤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赤峰市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赤机编办发[2017] 7号)文件精神,喀喇沁旗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一)社会招聘


  本次公开招录 39名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度喀喇沁旗医院社会招聘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和《2020年度喀喇沁旗蒙医中医医院社会招聘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


  (二)校园招聘


  校园招聘20名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其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度喀喇沁旗医院校园招聘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和《2020年度喀喇沁旗蒙医中医医院校园招聘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社会招聘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校园招聘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于2019年和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已经完成规培的往届毕业生。


  5.报考喀喇沁旗医院人员: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内(1985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80年4月以后出生);护理专业人员报考护理岗位时年龄须30周岁以内(1990年4月以后出生)。报考喀喇沁旗蒙中医院人员: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内(1990年4月以后出生);临床岗位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年龄限40周岁以内(1980年4月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包括能够值夜班);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计划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社会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方案


  招生方案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健康喀喇沁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2.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直接到卫健委报名处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 20日至4月23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初审后,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填写《资格审核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提交同底照片2张),审核后对不符合招聘资格的,不予报名。审核合格者,发《准考证》 。


  (4)招聘岗位均采取汉语答卷和考核。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方案,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原则上比例不低于1∶2时方可开考,如遇实际报考人数不足时经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开考比例。


  (7)此次公开招聘不向考生收取费用,所有考务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


  临床、院前急救、影像和康复医学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学基础知识;药学岗位笔试内容为药学基础知识;办公室和总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财会和收款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


  (4)笔试按相关专业各一套试卷,满分100分。


  (5)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喀喇沁旗政府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后不接受考生查分。


  4.面试


  (1)面试采取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调整面试比例)。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及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核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报考喀喇沁旗医院人员:具有三级综合医院半年以上进修学习经历(提供可供查询的证明材料)的临床医学专业、康复针推专业、影像专业者,在报考相应岗位时在总成绩中加2分;护理学专业者在三级综合医院进修学习获得手术室、血液透析室、急诊急救、重症医学、新生儿、肿瘤专科护理证书(含进修证明)或具有半年以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修学习经历(提供可供查询的证明材料),在报考护理岗位时在总成绩加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总成绩加2分。报考喀喇沁旗蒙医中医医院人员:中医学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在报考相应岗位时在总成绩中加2分。以上加分不累计,即最高加分为2分。以上加分证明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交。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喀喇沁旗政府网站公布。


  6.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认真审核被考核者人事档案,对档案出现弄虚造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喀喇沁旗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所报岗位安排。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专科为6个月,本科3个月。待遇执行用人单位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标准。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校园招聘


  1.招聘时间:公告发布至2020年7月。


  2.报名及聘用人选的确定:报名地点为高等院校组织的人才供需洽谈会或用人单位(限上述时间内),聘用人选通过报名现场或集中组织的资格审查、面试和考核择优确定,其它有关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按照社会招聘程序依次进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旗卫健委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本方案由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旗卫健委:0476-3773011


  附件:岗位表

 

  喀喇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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