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三亚市中医院紧急招聘11人公告
为满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4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现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就2020年三亚市中医院紧急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非常期间举行的一次特殊的公开招聘,主要面向全国紧急补充我院呼吸、心内、胸外、感染、检验、放射、重症、儿科和护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招聘11个岗位(详见附件1)。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能立刻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去;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三亚市中医院紧急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人员的工作表现将作为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三亚市中医院官网、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8:00至4月13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
3.报名程序: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25),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要求
按照规定报名时间进行报名,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图片必须用原件扫描):
(1)本人身份证(正反合并一面上传,报名与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4)《三亚市中医院紧急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手工签名后扫描上传);
(5)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6)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8)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加盖公章);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9)具有新冠期间参加援鄂或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模板见附件3,加盖公章)。
5.报名要求
(1)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应聘人员所提供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应保持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三亚市中医院网站、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组织考核
1.考核形式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等。为保证面试公平公正,面试现场不得有任何提示信息,网络面试的考生在面试结束后须提供全程录音录像以示证明。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专家现场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形式
面试的具体时间、面试形式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要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具有新冠期间参加支援援鄂或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者,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加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面试成绩在三亚市中医院官网、三亚中医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三亚市中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院监察室或人事科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进入试用期,并按相应岗位职称、学历发放工资待遇。拟聘用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内报到,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本次紧急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接受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亚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拟聘用人员先进行试用,组织考察、体检及向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待疫情过后补办。组织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如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三)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五)本公告由三亚市中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672251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898-66755323、66755313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106号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