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辽阳太子河区招聘基层社区工作人员44人公告
辽阳市太子河区基层社区工作人员2020年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辽阳太子河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辽阳市户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熟悉计算机操作和社区基层情况。
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应聘不得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在读学生;
(8)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为派遣制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评定合格者成为派遣制人员(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全区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填写《辽阳太子河区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报送其他相关报名材料(详见第四条具体要求)。由辽阳太子河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应聘考试。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应聘考核资格。参加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考试。根据条件审核结果,辽阳太子河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公布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考试的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能进行递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社区建设理论、区情以及社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90分钟。
笔试加分原则:
1. 持有《社会工作者水平证书》中级证书加6分,初级证书加3分
2. 退役军人加5分
3. 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加3分
各加分项可累加(同时持有中级和初级《社会工作者水平证书》者,按照中级证书者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晋级面试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晋级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长:10分钟/人。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组织考察、体检。
(三)组织考察、体检。按照考试排名高低和招聘岗位数量确定拟聘任人选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辽阳太子河区人民政府组织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录用。根据初审、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在辽阳太子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后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直至满足招聘人数。公示结束后,应聘者应按照辽阳太子河区人民政府规定时间报到。报到后,纳入太子河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平台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由太子河区民政局进行统一分配。
(五)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举报电话:0419—4124445
四、招聘应提供的材料
(一)《辽阳太子河区基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
(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
(五)一寸红底证件照2张。
五、应聘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9时至4月20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将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扫描件)以压缩文档发送至
电子邮箱:zhaopinxiangmuzu@dajie-sy.com ;
文件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
咨询电话:024—864366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咨询电话:024—86436617(第三方中介机构)。
七、辽阳太子河区民政局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