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临武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选聘公告

来源:临武县人民政府 2020-04-14 11:24:35
  2020年临武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机构改革深入推进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县委、县政府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工作实际,决定从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聘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1.计划选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临武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选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


  3.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临武县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在全拨事业单位工作2周年(含2周年及以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退伍安置人员可放宽至在全拨事业单位入编后工作1周年(含1周年及以上);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9.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选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选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未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的,不得报名。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以报名截止日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副科级及以上工作人员;


  4.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为2020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506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东云路406号),联系电话:0735-6322849。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带好本人身份证在2020年5月8日至5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506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体检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选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35-6322849)。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聘单位。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5)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4月27日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28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4月29日公布核减选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好《2020年临武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签名要手写)。②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张、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④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命题作文、材料调研报告,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0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时,12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6.笔试成绩公布。2020年5月中下旬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空缺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选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委办、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县委办、县人社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临武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选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办理编制异动相关手续。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和《2020年临武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临武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0735-6266013。


  临武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5-6326506。


  六、选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6322849。


  七、本公告中选聘程序由临武县人社局负责解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临武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020年临武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中共临武县委办公室


  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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