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郴州嘉禾县招聘195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嘉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95名,其中普通高中专业教师114名,初中阶段专业教师38名,小学阶段专业教师4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嘉禾县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嘉禾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hnjh.gov.cn/jyj/index.htm)。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嘉禾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hnjh.gov.cn/jyj/index.htm)发布。
二、招聘对象
高中教师招聘对象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初中教师招聘对象为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1)。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工作小组提出意见,报嘉禾县教育局认定。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嘉禾县在编教职工及2018年、2019年特岗教师;
8.到2020年8月31日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报名平台上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请谨慎提交!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4月21日。
3.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等内容,在报名平台上准确录入本人报名信息,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填报。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实填写本人简历(从读大学时开始填写,前后时间要连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6)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咨询嘉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7)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被取消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至1:2的,由嘉禾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后,报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8)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4月23日在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24日与嘉禾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后进行网上改报。4月27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
(9)按照近三年毕业生(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2017年及以前的毕业生)招聘计划相互调剂的原则,当近三年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往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当往届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近三年毕业生招聘岗位。调整的招聘计划将于4月27日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的同时上传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
②本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③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非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
⑤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资格审查不合格。
⑥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补审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及政策解释。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3)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笔试
1.笔试地点及时间。经嘉禾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对象。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笔试内容。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采用闭卷形式,按百分制计分。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五)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教的形式,备课30分钟,试教10分钟。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4.面试时间和地点:经嘉禾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聘用。
(六)综合成绩及笔试岗位合格分数线
(1)综合成绩。
小学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中学教师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在不超过招聘计划总量的前提下,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增加招聘计划,聘用在同一岗位。具体事项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3)笔试岗位合格分数线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实际参考人员的有效分数之和除以有效参考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60%(实际参考人员的有效分数之和÷有效参考人数×60%)。
低于笔试岗位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聘用。
(七)签约
按照核减后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服务协议书》,签约后违约考生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具体事项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八)体检
1.体检对象。签约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经嘉禾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举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违反体检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县教师招聘工作小组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十)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嘉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嘉禾县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十一)择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不再区分近三年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择岗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嘉禾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考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签约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同一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可递补2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新招聘的高中教师每人安排一套公租房,未安排公租房的,由县财政按每月350元/人的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
(七)对聘用的考生,由县财政按规定一次性给予体检费及交通补助。
六、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相关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5-6632617;
县教育局系统分工委,0735-6893976。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教师资格证、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招聘咨询联系电话:0735-6632617(县人社局)、0735-6893962,13100350525,15673506018(县教育局)。
附件1:2020年嘉禾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嘉禾县教育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