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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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4月19日-4月22日)
2020年鸡西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5人,其中,男性工作人员10人,女性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选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社会公共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13日之后出生),招聘公告发布日前鸡西辖区内户籍。
4.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近五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现在职在编人员;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鸡西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程序,通过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xi.gov.cn/)、兴凯湖清风网站(http://www.xkhqf.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地点为鸡西市市委办公楼5楼东侧会议室,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9日至4月22日。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⑴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⑵毕业证、学位证;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一律不予录用,并追究相关责任。经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审查后通过电话告知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之比未达到1:3比例的,要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及公文写作文字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分数总体状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兴凯湖清风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个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在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鸡西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
2.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兴凯湖清风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相关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
3.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五、有关事项
1.报名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2.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鸡西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鸡西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鸡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