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6人公告
来源: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14 16:27:59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学位,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5.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92年4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4日至4月28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以本人姓名命名,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dgzyzzc@163.com。
报名材料:《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WORD版和彩色PDF扫描件(加本人签字捺指模);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彩色PDF扫描件。
报名要求: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报名。
2、资格审核
按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由我院通知参加考试。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4、笔试。笔试内容为审判辅助人员应具备的技能知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应变能力、言谈举止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由我院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需提交户口簿(户主地址页和本人页)、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三、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办理入职手续。
合同均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前,进行打字速度测试,低于80字/分钟的确定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可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在职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769-89811227、89811237。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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