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选调30人公告
2020年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资源配置,充实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及《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人员转隶及人员管理实施方案》(本改办发〔2019〕1号)的规定,结合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实际,拟面向全市公益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选调职位的人员,须为我市公益性事业单位全额或差额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后身份继续保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4.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5. 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需专科及以上学历。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9.选调岗位设置为专业技术和管理岗,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名时详见《2020年本溪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请登陆本溪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benxi.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推荐表,传至本溪市医保服务中心邮箱bxybfwzxdzz@163.com进行资格确认。
1.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2.经资格确认合格后,需填报《报考申请表》,并经原单位批准同意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提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2张;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将在考试考核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选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申请表》原件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永丰原社保局五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选调人员考试和选调资格。
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选调岗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已取消或调整职位的考生,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改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考试部门咨询电话:47116009,联系人:刘欧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 笔试
笔试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能力和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选调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前,因选调者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2)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总成绩,按照体检对象与公开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用人单位对拟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与选调
公示。考核结束后,在本溪人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七、其他
1. 考生自报名至拟选调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 在选调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47116009
特别提示:
1.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认真阅读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招考职位信息表等,依法依规,诚信报考。
3. 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七、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