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航空产业园管委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上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航空产业园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告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航空产业园管委会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的相当于正县(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航空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航空管理、机场安全运营监管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三、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2、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航空产业园管委会网站:http://xqhkcyy.com
其中,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航空产业园管委会网站为发布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计划表中所列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有加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四)户籍不限;
(五)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毕业证明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20年4月14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6日16:3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4)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等;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报考材料(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邮箱:xqhkcyygwh@163.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考生在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航空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合格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若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10倍以上,则在面试前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筛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和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航空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航空产业园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0年10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航空产业园管委会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580-6870799;监督电话:0580-8261896。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