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通州区选调文化艺术专业人才9人公告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0-04-15 14:17:40

  通州区公开选调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通州区群众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更好推动我区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文化艺术专业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事业单位(不含各级各类学校、医疗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团结同志;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乡镇文化岗位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组织协调文艺活动的能力;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区文广旅局下属事业单位及有关镇(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岗位人员9名。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4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区文广旅局办公室(朝霞路86号文博中心五楼5006室)。


  3.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情况证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2张近期1寸照片以及《通州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由区文广旅局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5.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拟选调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核减或取消情况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考试内容及形式:


  (1)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等,总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总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30%、面试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区文广旅局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文广旅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由拟选调人选填写《公开选调单位意向表》,区文广旅局、相关镇(街道)采取双向选择和组织决定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具体人选。落选人员不服从组织决定的,可以放弃本次选调资格。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经查实取消拟选调人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的,在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文广旅局等部门组成,具体业务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牵头组织,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附件:通州区公开选调文化艺术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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