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212人公告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4-15 16:30:47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22)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系江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下辖27个县团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现有正式在职职工7500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5000人,主要从事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环境地质、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灾害地质、旅游地质、工程勘查与基本建设等工作。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备注:1.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2.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7日。所有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均须填报《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1),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需教育部的学位认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以及其他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一并扫描打包压缩,以“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为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发送邮件至本人所报考单位邮箱(邮件发送一天后再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具体情况可咨询本人报考单位。


  2.资格初审。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资格(邮件电子材料)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要求者请勿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复查。资格初审通过并确定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联络畅通,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现场确认需带好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工作经历、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④2020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读院校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或《就业协议书》)⑤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三、考核方式:


  1.当报名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3:1时,考核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根据专业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专业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


  2.当报名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少于3:1时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对于报名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总成绩低于70分(含70分)的不予聘用。


  3.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附件:2020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020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