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临武县引进事业编制人才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和《临武县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0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体招聘对象为:“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则不限“双一流”。
二、招聘计划
1.计划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公开招聘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临武县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引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临武县内各级各类在编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经临武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现场报名为2020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大会议室(东云路406号),联系电话:0735-6322849。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带好本人身份证在2020年5月14日至5月 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大会议室(东云路406号)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体检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4月27日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28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好《2020年临武县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签名要手写)。②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张、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经临武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面试排名。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如果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且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拟聘用在原报考单位。面试成绩及排名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体检。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经临武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由临武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临武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临武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临武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需经人才认定以后才可以享受临武县给予的人才相关补助。
1.生活补助:补助时限为三年,以在临武缴纳社保当月起计算,每满12个月补助一次。
①一类人才:按照博士5万元/人/年、硕士4万元/人/年、其他一类人才4万元/人/年的标准发放。
②二类人才:按照2万元/人/年的标准发放。
③急需人才:不享受该项补助。
2.住房保障:凡经认定为引进的人才且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参照《临武县引进人才安排基本住房的意见(试行)》执行。
3.购房补助:服务满三年且首次在临武购买自住商品房的。
①一类人才:按照博士20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其他一类人才12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②二类人才:按照10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③急需人才:不享受该项补助。
4.落户办理:拟将户口迁入临武的,由本人持高校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内页及落户申请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5.家属安置:配偶愿意来临武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参照其随调前工作单位性质和用工形式予以妥善安置。其子女随迁就读的,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依据就近原则和人才意愿优先安排。
六、纪律与监督
临武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0735-6266536。
临武县人社局办公室:0735-6322897。
七、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临武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6322849。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临武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临武县委组织部负责全程指导监督。
附件1:《2020年临武县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0年临武县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临武县委组织部
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