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市商务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公告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
2020-04-19 10:42:28
晋城市商务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缓解市商务局人才紧缺的现状,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6名在编在岗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城市商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1)为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二、报名范围
晋城市所属各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事业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在原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2.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志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7日—2020年4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晋城市商务局一楼
联 系 人:郭翠凤 连伽蓓
联系电话:0356-2056755
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工作总结、《晋城市商务局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同底1寸免冠红底彩照5张。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提交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经审查符合条件人数不超过岗位名额,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进行考核;符合条件人数不超过岗位名额10倍(含10倍),采取面试测评与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岗位名额10倍,采取笔试、面试测评与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测评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采取面试测评与考察方式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人选。采取笔试、面试测评与考察方式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人选。
具体考试规则和安排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察
市商务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考察中发现明显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中止其参加选拔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市商务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工作人员名单。并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公开选调程序每个环节均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356-2055707
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356-2056755
晋城市商务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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