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政法委选调公告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协助做好省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的函》相关精神,甘肃省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综治中心)拟面向各地各有关部门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我校推荐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省综治中心七级职员2名,设综合文秘岗位、业务管理岗位各1个;八级职员1名,设信息技术管理岗位1个。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七级、八级职员
(二)人选条件:选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
3.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公文写作能力较强,熟悉政法、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业务;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三、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本次选调以组织推荐为主,由中层党组织负责推荐,按照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择优推荐的方式,研究推荐不超过3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并于4月21日(周二)前,将《选调人选推荐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zzbgbk@lzu.edu.cn,《选调人选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科学馆503)。每名推荐人选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组织推荐。党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后上报推荐人选。
(三)资格初审。省委政法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于5月初通知资格初审选调人员领取《准考证》,并于5月上旬组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中层党组织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尽快将此通知传到到相关人员,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妥善做好符合条件的干部推荐工作。
(二)推荐人选时,须实事求是地填写《选调人选推荐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并对表中信息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确保人选信息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高毅,联系电话:8912122。
党委组织部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