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政法委选调公告

来源:兰州大学 2020-04-20 15:02:19
  关于组织做好甘肃省委政法委选调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协助做好省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的函》相关精神,甘肃省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综治中心)拟面向各地各有关部门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我校推荐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省综治中心七级职员2名,设综合文秘岗位、业务管理岗位各1个;八级职员1名,设信息技术管理岗位1个。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七级、八级职员


  (二)人选条件:选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


  3.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公文写作能力较强,熟悉政法、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业务;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


  三、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本次选调以组织推荐为主,由中层党组织负责推荐,按照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择优推荐的方式,研究推荐不超过3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并于4月21日(周二)前,将《选调人选推荐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zzbgbk@lzu.edu.cn,《选调人选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科学馆503)。每名推荐人选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组织推荐。党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后上报推荐人选。


  (三)资格初审。省委政法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于5月初通知资格初审选调人员领取《准考证》,并于5月上旬组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中层党组织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尽快将此通知传到到相关人员,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妥善做好符合条件的干部推荐工作。


  (二)推荐人选时,须实事求是地填写《选调人选推荐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并对表中信息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确保人选信息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高毅,联系电话:8912122。


  附件1:岗位要求.pdf


  附件2:选调人选推荐表.docx


  附件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xlsx


  党委组织部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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