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梅里斯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20人公告

来源: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政府 2020-04-20 15:21:39
  关于招聘梅里斯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增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配备,保障梅里斯区百姓安居乐业,根据市安委办《关于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弥补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通知》(齐安办发[2019]62号)精神,梅里斯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共20名。


  二、招聘时间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复审、体能考核、面试及体检时间待报名时间截止后另行通知。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应聘者具体要求及年龄范围:


  1、齐齐哈尔市(含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周边外县)户籍,年龄为18-35周岁的男性公民;


  2、曾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过的应聘人员,各项条件可适当放宽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梅里斯区户口或常住地为梅里斯区内优先录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人员,如持有B类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并具备熟练驾驶技术,年龄可适当放宽且优先录取;


  (四)应聘人员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六)遵纪守法,本人无参加法轮功或其他不良社会团体历史,政治审查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经岗前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的上岗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在梅里斯区消防救援大队培训和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统一管理。今后各乡镇若建成乡镇消防站并配足配齐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派遣专职消防员驻扎各乡镇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工作时间为:工作24小时后休息24小时。工作期间为全天24小时驻勤,休息期间可自行安排,但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五、相关工作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伙食标准为每人每天29元。被装统一配发,配发标准为每人每两年600元左右。


  (二)薪酬结构与发展空间


  初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工资2200/人/月。


  为进一步激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作热情,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按规定设立队长、副队长等岗位,享受对应工作岗位的岗位补贴,队长200元/人/月、副队长150元/人/月,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从第三年起增设工龄工资,工龄每增加1年,月工资增加100元。


  六、招聘工作安排及应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第一步:网上下载报名表(互联网搜索:梅里斯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到区消防大队现场领取并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邮寄或以其它方式送达至梅里斯区消防大队进行报名登记。


  第二步:等待审核通知初试;


  (二)资格审核


  招聘方将逐一对报名的应聘者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均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1份,个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4张(照片后面用圆珠笔写应征者全名),其中一张粘贴到报名表上;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口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曾在部队服役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科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考核标准及操作规程附后;


  2、应征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未达到及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按照应征者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以实际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及格晋级评定制,由区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并判定结果,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应征者本人在接到晋级通知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环节,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应聘资格;


  4、如有面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体检和政审


  (一)政审


  1、面试不合格人员不进入政审环节;


  2、面试合格的改制前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优先参加政审,其他晋级人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按剩余岗位和应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3、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及面试成绩排名顺利依次进行递补;


  (二)体检


  1、政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应符合《消防员职业鉴定标准》(GBZ221-2009)及区消防大队规定的合格条件;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体检费用由区消防大队承担;


  九、聘用


  (一)岗前培训:上岗前由区消防大队组织为期30天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期间统一安排休息),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如在岗前培训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名进行递补;


  (二)签订合同:经过岗前封闭培训后,合格人员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合同,并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 2年,试用期为2个月(不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


  (三)工作岗位分配:岗前培训结束后统一在梅里斯区消防救援大队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并服从区消防救援大队分配调度,所有不服从分配调度人员视为单方解除劳务合同,并承担相应后果;


  十、考务工作及其他


  1、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书、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各项测试中作弊的,一经查  实,取消聘用资格;


  2、因应征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下一招聘环节的,或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终止应聘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后果由应征者本人负责,此名额由上一环节入围者排名较为靠前者依次递补;


  3、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区消防大队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846206787


  附件一 专职考核标准.doc


  附件二 专职人员招聘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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