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平度市所属盐业企业涉改人员事业单位定向招聘34人简章
平度市所属盐业企业涉改人员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关于印发山东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7]35号)、《青岛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青委[2017]308号)、《青岛市盐业企业涉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青人社发[2019]12号)等文件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此次盐业涉改人员组织定向招聘工作人员34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定向招聘范围为全省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日(2017年11月14日),劳动人事关系在青岛冠平盐业公司从事盐业行政管理(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企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与聘用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考察方式进行,具体由平度市人社局会同平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成专班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察。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平度市所属盐业企业涉改人员认真填写《平度市所属盐业企业涉改人员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通过扫描或拍照形成电子版,于2020年4月20日至4月21日发送至指定邮箱(m15610574179@163.com),邮箱题目格式标注为“姓名+盐业报名”。
2、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包括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具体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有无不得应聘的情形(由青岛冠平盐业公司党支部出具个人鉴定材料)。全面审查应聘人员档案,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真实,档案专项审核有关意见;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准确完备。个人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材料具体提供时间以平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为准。
四、公示、聘用
(一)本次招聘由平度市人社局会同平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招聘简章,根据招聘简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察并作出评价。
(二)对考核考察合格人员,在招聘单位、青岛冠平盐业公司分别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招聘新进人员有关规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最后报平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五、其他事宜
1、对考核考察不合格人员,由青岛冠平盐业公司妥善安排工作岗位,并按企业有关规定做好人员管理相关工作。
2、对截止2020年4月30日前未退休(不含病休)并与市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城乡建设局所属市环卫园林服务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上工作(人事关系仍保留市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具体的人员管理分别由上述3个单位负责),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聘用人员的职务、职称、工龄等因素组织实施量化赋分,按照量化赋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聘用人员依次选岗到上述3个单位工作。
3、对截止2020年4月30日前已退休和病休的人员,不再进行量化赋分,全部安置到市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87362667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