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平管理部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中共开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公众网
2020-04-21 08:18:11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平管理部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等文件精神,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平管理部现面向开平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平管理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会计岗位1名。
二、选聘对象范围
开平市事业单位中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会计员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10年以上从事房产、建筑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
(二)大专或以上学历。招聘岗位已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责任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四)符合拟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工作经历的,应聘者须提供足够年限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招聘岗位要求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20年3月31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或本人直系血亲、直系姻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担任选聘单位班子成员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选聘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9日(共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平管理部,联系人:谭生,联系电话:0750-2276219。
4、报名办法: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聘,报名时需填写《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平管理部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双面打印)一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选聘的书面证明原件;
(3)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
(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红底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为有序组织实施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调人员组成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下称公选办),选聘所需资格条件由公选办负责解释。
从事公开选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资格审查
公选办在现场报名期间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者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公开选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工作创新、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者,公选办将以短信和电话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及入围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开平市委市政府网站、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2、面试: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入围面试者,公选办将以短信和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内容是考察考生岗位所需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公布。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四)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根据选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体检工作由公选办组织实施,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五)考察
公选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六)公示
公选办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开平市委市政府网站、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公选办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试用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期间发现工作不胜任的,可作岗位调整。
五、福利待遇
执行事业单位职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
六、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公选办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50-2295515(市住建局公选办)
监督举报电话:0750-225730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开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0日
附件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平管理部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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