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招才引智服务中心招聘10人公告

来源:东营区人民政府 2020-04-23 08:36:10

  东营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招才引智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东营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招才引智服务中心是东营区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专门机构。为打造专业化“双招双引”队伍,切实提升“双招双引”工作实效,经研究,现委托东营众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聘任岗位职责的能力,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6.具备聘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名称、数量


  东营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招聘招商主管1名、招商专员5名;东营区招才引智服务中心招聘招才主管1名、招才专员3名。(岗位具体职责及条件见《东营区专业招商招才岗位聘用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7日9:00至4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


  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聘用岗位。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信息表》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扫描件。以上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hrdongying@163.com邮箱,请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的主题发送;应聘者应于2020年4月30日下午17:00前发送完成,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依据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东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yq.gov.cn)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三)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履历业绩评价、面试两个环节。考试测评采取履历分析、现场问答、面试比选等方式,重点对拟聘用人选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进行考核、测评。


  1.履历业绩评价


  主要根据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工作履历和业绩等,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选,按照百分制予以赋分评价。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在东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yq.gov.cn)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具体测评方式在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公布时一并通知。


  2.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按照百分制予以赋分评价。具体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四)考察


  按照履历业绩评价、面试得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察人选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品质、工作履历、工作业绩、专业素养、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察意见。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测评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和公示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因考察或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按面试成绩进行双向选择予以调剂。


  对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yq.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实行合同管理。应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工资待遇实行基本薪资+绩效薪酬模式(基本薪资占40%,绩效薪酬占60%),以岗定薪、优绩优酬,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全年工资薪酬总额原则上按不超过东营区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执行。聘用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激励政策有关奖励。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1年后考核合格可续签。试用期为1个月(计入合同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由东营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7019068


  监督电话:0546-8212088


  附件1:东营区专业招商招才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2:东营区专业招商招才岗位聘用一览表.doc


  东营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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