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芜湖南陵县医院校园招聘30人公告
来源:南陵县政府网
2020-04-23 09:56:55
2020年南陵县医院校园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南陵县医院拟赴校园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2020年南陵县医院赴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由县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全程参与审查、指导和监督。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安徽医科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2020年应届本科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身心健康,能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且为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毕业生;
5.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7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予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并委托学校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20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从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南陵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填写完整,另准备本人电子照片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经修完的各学科“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照片或扫描件要清晰完整。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免冠近期清晰证件照,格式JPG,须能反映本人特征。
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以上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南陵县医院报名邮箱,邮箱地址为:544596217@qq.com,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须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的格式命名。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南陵县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1.如果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达50人以上,先进行笔试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不能进行集中考试时取消笔试环节。如应聘人数不足50人,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笔试科目为各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的计划,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就业协议由南陵县医院与报考人员签订。协议中须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如受疫情影响推迟毕业,以所在学校规定的毕业时间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定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报县人社局核准,并由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各环节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2395778
监督电话:0553-6832200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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