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诚聘博士后公告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与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规划建筑系于2000年5月合并组建而成。现有专任教师116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务70人,1/3以上教师拥有海外博士学位或一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近年来,学院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每年获得国家、省部级等各类项目20余项,在国内外一流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近五年来先后获得国家、省部级等各级各类奖项80余项。
学院设有建筑学系、城市规划系、景观学系、设计学系四个系,拥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4个一级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工程景观及室内设计二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新建筑》杂志社、3个省部级教学和工程研究中心、2个甲级研究院等学教研平台。近年来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迅猛,在2016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均排名全国第6(B+);风景园林学及设计学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建筑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建筑学专业在1999年、2003年、2007年、2014年本科及硕士教学四次通过全国高等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并最终获得优秀级,具有国际认证的建筑学专业学位(BARCH 及MARCH)授予权。在2017年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中,建筑学获得B+(全国排名并列第6)。
城乡规划专业是湖北省品牌专业(2009)、国家特色专业(2011)和国家双一流专业(2019)。2016年第四轮学科评估并列全国第6。近年来,在城市与区域发展规划、镇村发展与乡村规划、城乡文化遗产保护与再生等方向上的研究卓有成效,已初步形成了具有华中地区特色品牌的理论研究成果和规划实践成果。风景园林专业创办于1960年,是全国院系最早创办的风景园林专业之一,建立了园林与景观设计、风景园林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大地景观规划与生态修复、工程景观研究等4个研究方向,是湖北省“双一流”专业(2019)。
研究方向及合作导师(研究方向可能会有交叉,详询导师)
1.建筑学博士后流动站(附件)
2.城乡规划学(含风景园林)博士后流动站(附件)
基本要求
1.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大学,即将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和学历、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年龄在35岁以下(不含35岁);
2.申请者三个月内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能超过三年;
3.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独立科研能力,文字功底强;
4.申请者必须保证录用后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一个聘期2-3年。
薪酬待遇
1.年薪不低于20万元/年;根据工作能力和表现,课题组另外给予具有竞争力的奖励补贴。享受《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意见》(校人〔2015〕32号)的相关待遇。
2.聘期内,入住博士后公寓或提供租房补贴(1000元/月);参照学校正式职工,享受同岗位教师子女入学、入托,成果奖励,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3.学院积极支持申报国家“博士后交流计划”项目,入选者年薪不低于30万元。
4.在站期间可申请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在站满一个聘期,达到学校同岗位人员任职条件者,可申请评定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5.博士后研究人员聘期表现优秀,符合教师招聘相应条件者,可优先选聘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
联系方式
有意应聘者可直接联系孔老师(archkc@hust.edu.cn)
联系电话:027-87543756
网 址:http://aup.hust.edu.cn/aup.php
来信时请附上个人简历及代表作(三篇代表性论文或著作),邮件主题为“应聘博士后”。
本招聘启事长期有效。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学博士后流动站.docx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乡规划学(含风景园林)博士后流动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