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高邮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编外人员4人公告
高邮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高邮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是高邮市残联下属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江苏省二级定点康复机构,拥有医疗、幼教双资质。中心主要为全市0-6岁低视力、肢体、智力、孤独症、听力语言以及7—17岁肢体(脑瘫)、孤独症儿童免费提供基本康教服务。现因中心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教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康教老师
人数:4名,其中康复师2名,幼教1名,护理(保育)1名。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2.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亲和力,擅长与儿童沟通,责任心强。
3.专业要求:康复、护理、教育专业,其中教育专业要求具有相应的幼教资质,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6日至2002年5月8日期间出生)。
5.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5月8日(仅工作日接受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高邮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高邮市平安路369号)。
联系人:时主任 咨询电话:13905254755??
报名方式:应聘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资质)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两份 (康复中心领取),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期间,市残联康复中心安排专人现场回答报考人员咨询,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
2.综合考核
统一组织考核,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考核方式采用百分制,以面试考查为主,辅以课堂实践考核业务能力。并根据有效报名人数情况,与人社部门协商决定是否增加笔试考核环节,并在笔试开考前一周提前告知应聘人员,通知其领取准考证。
综合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照综合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残联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4.考察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残联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rsj/)、高邮市残联网站(http://cl.gaoyou.gov.cn/)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6.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为合同制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人社局备案。待遇按《高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0514-84610026。
本公告由高邮市残联负责解释。
高邮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