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高新区教育局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4人公告
来源: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0-04-26 08:55:41
珠海高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4名。详见附件1《珠海高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岗位一览表》。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珠海高新区教育系统合同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珠海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员薪酬标准方案》执行,税前年薪为18.2-22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详见附件1《珠海高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民主管理能力。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
3.具有幼儿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4.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6.从事幼儿园工作8年及以上,具有3年以上幼儿园正园长或副园长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职在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7.符合《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要求,且持有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
1.网站报名、微信报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站报名方式(首选):打开网站http://www.xgd-hr.com/ “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填写简历不代表报名成功,要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报名成功与不成功会收到短信提醒,若未收到,可致电确认是否有报考记录)。
微信报名方式:关注公众号“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或扫一扫二维码,“招聘信息”→“政府招聘”,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8:30起至5月17日17:30止。
3.联系人:侯小姐,电话:0756-3632351
4.网上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⑴填写《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在“有何特长及突出业绩”栏上填写特长所需器材,如需展示,自行准备服装、器材(其中:美术的应聘人员须自备素描画具,音乐除钢琴外的乐器自备)。上传本人近期大1寸免冠彩底电子照片(系统上传);
⑵填写附件4《珠海高新区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资格审核条件登记表》,发到指定邮箱 xgd_hr@163.com。请在Email的主题中注明应聘的岗位,标题格式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
⑶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园长任职资格证、健康证、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证明原件等)及有关特长、荣誉等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未按要求上传附件则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⑷承诺书(附件3)、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则需要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⑸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系统上传)
招聘工作实施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比对报考人员资历、工作实绩的基础上(见附件4),按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选。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5人时,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考生请注意:由于受疫情影响,若不能如期参加面试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2020年5月23日9:00
1.签到:准考证(由新高度人力负责统一打印)、考生凭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按时到候考室签到,签到时间:2020年5月23日8:00,签到地点: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
2.现场确认资格:现场确认资格所需证件、材料(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下:(1)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2)学历证书;(3)职称证书;(4)园长任职资格证;(5)健康证;(6)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证明原件等);(7)有关特长、荣誉等佐证材料。
3.面试方式: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演讲+答辩+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4.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面试成绩没有合格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粵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粵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粵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往返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应聘者,如因其个人或原单位原因无法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五)参与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如遇需回避情形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回避。本公告由招聘工作实施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珠海高新区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资格审核条件登记表.xls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