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9人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越城公安分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9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不限户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4月22日至2002年4月23日期间出生),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二)资格条件
详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职或辞职时间一年以内的绍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注册报名
时间:2020年4月23日20时 -5月7日16时。
网址:http://wx.sxga.gov.cn/weixin/weixin/auxpolice/web/recruitment.jsp#
报考人员在绍兴公安网上服务中心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图像。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招考人员递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即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人员在2019年5月7日18时后登陆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时间:2020年5月9日上午9时-11时
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范围包括《2020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相关内容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其中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笔试范围为交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证明)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审查,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试项目为: 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标准详见附件2。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人员通过抽签形式分成若干面试组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分局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公安网上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员,由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由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四)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禁止使用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相应考试。
(五)本次招聘通过面试的人员,其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可保留6个月,在保留期内,相关单位下次招聘时可作为拟招聘对象直接进行体检、政审程序进行招聘。
(六)报考人员被聘用后1年内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需向用人单位赔偿相关的招聘费、培训费、服装费。
(七)招聘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附件1.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