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茶陵县招聘教师340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师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4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40名。详见《2020年茶陵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 4月26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4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4 月26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次招聘,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人社部门确定。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本县在编教师。
5.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专科、本科等学历报考。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事考试网、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茶陵县教育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茶陵县教育局网站。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 日至2020年 5月9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考生登录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aling.gov.cn/c11432/index.html),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三)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网上报名期间,尚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26日8:00至2020年5月9日24:00。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完成报名并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6日8:00至24:00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时,工作人员根据应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资格复核时间及相关事项另公行告。
(三)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必须于2020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二)笔试时间:2020年5 月17 日。
(三)笔试地点:茶陵县思源实验学校 。
(四)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新课程理念等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五)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根据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时,不进行递补。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长为3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笔试结束后登录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茶陵县教育局网站查询。
(七)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茶陵县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31-88106893
政策咨询电话:0731-25216553
监督电话:0731-25245689
本次招聘政策由2020年茶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茶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和条件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