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龙海市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5人公告
来源:龙海市人民政府
2020-04-26 15:26:45
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受龙海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龙海市城市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城市管理协管员15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5、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经被本局聘用,后因故辞职或其它原因离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属在校再读学生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2020年4月3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海市石码镇人民路55号人社局2楼劳务派遣业务大厅, 联系电话:6521885。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退伍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白底彩照1张到现场报名。
四、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五、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的人员将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到安排地点集合,迟到人员视为弃权。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体能测试的结果,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不足1: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聘用
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与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并派遣到龙海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工资待遇参照龙海市城市管理局派遣人员标准。
龙海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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