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教育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主要协助贵港市教育局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
(一)招聘人数:1人。
(二)岗位: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甘于奉献,对教育工作有较深的理解,热爱教育事业。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3.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好,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技巧。
4.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1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市教育局大院305室)。
3.报名材料:应聘者持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
(二)资格审核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和证件,对通过初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文字组织水平和对工作的适应能力,笔试占50%,笔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约为5月中旬)。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面试占5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约为5月下旬)。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由单位代扣代缴,食宿自行解决。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验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开应聘咨询电话:0775-4573877。
贵港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