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专项招聘编外医务人员8人公告

来源: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020-04-27 16:15:22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20年专项招聘支援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我院结合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基层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及医务工作者若干措施》(冀防领办〔2020〕69号)第6条规定,拟采取专项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8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人数和具体条件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名,具体条件详见《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20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专业名称设置审核人:靖超)
 
  三、招聘人员范围及方法
 
  (一)招聘人员范围。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选派支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的8名编外医务人员。
 
  (二)招聘方法。按照制定专项招聘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公开栏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医院人事处通知相关人员,并接收报名。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证件材料,凡本人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
 
  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人:靖超,资格复审人:孔令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测评考核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医院领导小组组成测评考核组,对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得票数达到测评考核组成员2/3及以上票数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党办室、人事处、医务部、护理部、纪检办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医院公示栏及内网进行公示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8043524(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同时,成立招聘工作监督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侯雅雄(医院党委书记) 张志华(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医院院级领导9人)薛军 尚小领 张鹤鸣
 
  路玉丽 史宝林 周向昭 刘圣君 费建东 李军
 
  成 员:张雪冬 王宽垒 杨东东 徐国刚 袁美锦 王翠兰 孔令霞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具体工作。
 
  (三)工作纪律监察组:
 
  组 长:史宝林(医院纪委书记)
 
  成 员:王翠兰(医院纪委副书记) 潘晓元(医院监察室主任)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靖超 手机:15530393059,传 真:0313-8022373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20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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